近日,音乐圈又起风波。音乐人邓紫棋与其经纪公司蜂鸟音乐有限公司(下称“蜂鸟音乐”)正陷解约风波。有消息称邓紫棋当前使用的艺名已被蜂鸟公司申请注册为商标,邓紫棋恐有更名风险。
很多人对邓紫棋应该不会陌生,特别是近几年更是时常听到她的音乐。这位90后女歌手年8月16日生于中国上海,中国创作型女歌手。年1月,夺得叱咤乐坛流行榜“叱咤乐坛生力军女歌手金奖”;年11月19日,入选英国BBC公布的年全球最具影响力、最具启发力的位女性榜单,排名第34位。
邓紫棋14岁那年与蜂鸟音乐签约,至今已经签约合伙了14年。邓紫棋近几年可谓是大红大紫,一方面离不开经纪公司的培养,另一方面更离不开她本人的天赋和努力。现在,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音乐导师级别的人物,还被称为乐坛铁肺女歌手。
这一次的解约风波或多或少对她造成了不小的影响,有人爆料是因为不和而解约,也有人爆料说是经纪公司在炒作。但是,前两天有疑似邓紫棋粉丝的网友爆料称“紫棋现在真的处于一个很尴尬的状态……艺名版权、歌曲版权……频道归属人,全都是紫棋需要去处理的”,呼吁粉丝理性支持邓紫棋,非常时期不要给偶像添麻烦。
“邓紫棋”竟然是商标
让小凡大吃一惊的是,“邓紫棋”竟是商标,而且注册者是蜂鸟音乐。我们都知道,邓紫棋是她的艺名,她本人叫邓诗颖。早在年,蜂鸟音乐就申请了第一个“邓紫棋”商标,注册在第16类办公用品类上。
另外,蜂鸟音乐早在年就申请注册了第一个“G.E.M.”商标(G.E.M.是邓紫棋的英文名)。
蜂鸟音乐注册的范围很广,内衣、胸围包含在内,最致命的是演出、广告、服装、歌曲集、录像带发行、可下载的音乐文件等类都在其中。
邓紫棋以后真的要更名吗
虽说蜂鸟音乐拥有“邓紫棋”商标,但是邓紫棋本人依然可以使用这个名字。因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:“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”
“邓紫棋”虽是艺名,但该艺名的使用主体是邓紫棋本人,而且已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(听到“邓紫棋”三个字直接联想到邓紫棋本人,而不是蜂鸟音乐)。解读《民法通则》可以得知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,法人不享有姓名权,蜂鸟音乐公司作为法人,是不享有姓名权的。另外,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的一种文字标识,自然人享有这种标识的专有权,而且这种文字标识不局限于在派出所正式登记的姓名,也包括艺名、笔名、别号等。
重要一点是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,除法律另有规定的,可以使用本名,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、艺名或化名等。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。所以说呢,邓紫棋既可以使用邓诗颖,也可以使用邓紫棋这个名字,蜂鸟公司无权干涉。甚至可以因此来起诉蜂鸟音乐侵犯自己的姓名权,进而无效蜂鸟音乐的“邓紫棋”及相关商标。
当然,邓紫棋能继续使用“邓紫棋”三个字的法律方面本应能行得通的,但是这一切的前提就是邓紫棋本人并未跟蜂鸟音乐签署协议来约定“邓紫棋”相关姓名权及商标权归属经纪公司,否则邓紫棋就真的就是要面临更名了。
“邓紫棋”虽然被蜂鸟公司抢先注册商标,并不代表着这个名字要被收回。邓紫棋与蜂鸟音乐有限公司解约一事,仍在持续发酵中。最后怎么收场,还不得而知。最后,提醒那些艺人,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个人品牌和作曲著作权。